只是个存词地啦

关于歌词抄袭/仿风/抄梗/洗稿/碎尸...的二三事【奶哥课堂】

原帖:https://music.163.com/#/topic?id=43235173

本帖全部是@赭柚奶 的个人观点。(为本篇文章特地百度了怎么做调色盘拼不拼)

可参考的法律如下:

1.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并公开发表。

2.《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嫣梦萱认为不合理原文抄袭他人作品超过150字就视为侵犯著作权,属于抄袭行为。(著作权法规定了12条合理使用行为,可自行百度),且北京中院的判例是按照150字掌握的。

当然上述的字数都是根据文章而言的,而一篇歌词的字数大多数百字,所以应按比例适当缩减。


一、抄袭


抄袭:个人认为,歌词中出现大量词句重复/句式与结构相同/整句话照搬,即可判定为抄袭。

举个大量词语重复栗子↓

这种抄袭最低级,原词中的许多词句被打乱顺序,原封不动的用到自己的歌词中。所以“都是常见的词汇难免重复”这种洗白说法,实际上是不成立的。即便是常见词汇,若与同一首词大量重复,百分之八百是抄袭啊兄弟!

句式结构相同常见于一些特殊句式,比如并瓦经典的“与她游过园与你翻过墙,与她描过妆与你斗过枪,与她点过将与你谢过赏......”(《转意》)因其副歌的句式创意令人印象深刻,如果有人令写个“与他...与你...,与他...与你...”,emmmm.....

除此之外,整句话照搬这种情况也是抄袭中常常被热议的,但是到底构不构成抄袭呢?个人认为也构成抄袭。之所以形成争议,无非是只有一句话相同,多数出于偶然/巧合/非故意。实际上,著作权法中规定,抄袭具备的要件之一是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意思就是“哎呀我不是故意抄袭只是以前看到这个句子有了印象写的时候不小心用上了”这种非主观行为也属于抄袭。那么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常见与否呢?身为词作个人认为这种不小心跟别人撞了一整个句子的情况少见程度≈0。尤其对歌词来说,由于篇幅短小,能被人记住的金句往往就那么一两句,因此若别人写了“我是只化身孤岛的蓝鲸”(沃特艾文儿《化身孤岛的鲸》),你也写“我是只化身孤岛的蓝鲸”,不好意思,您抄袭了。


二、碎尸/洗稿


抄袭这种事儿简单粗暴毫无技术含量,一旦被发现就是石锤,所以现在很少有人赤裸裸的照抄照搬了,而是衍生出一个更加e心、更加隐蔽的剽窃方式——

碎尸/洗稿:将他人的某一篇词作语句拆分到自己的许多篇歌词中,或分别将不同作者的歌词语句拼凑到自己的一篇歌词中。

这种说法我第一次了解是在一个词作群里,后来听歌往往无意发现端倪。一般情况下,如果我发现某篇作品有3-4处意象来自于他人更早发布的作品时,那么这篇歌词八九成是一篇碎尸之作了。有时候大家看某篇作品,总觉得有一丝熟悉的味道,但是又说不出来在哪见过...可能就......

这种操作取证难度极大且非常隐蔽,实在是词圈毒瘤了。但是这种词往往也有致命缺陷,常出现看似高深实际毫无逻辑,难以自圆其说的状况,《我死我生》这篇东拼西凑的作品就是很好的例子。除非能够一一检索出某篇碎尸作品的原出处,否则一篇碎尸作品可以称得上百分之百的安全。对此行为个人表示强烈的谴责(然而毫无办法)。


三、仿风


仿风:模仿他人风格写作歌词。

这个说法我第一次见还是在那个大佬遍地的词作群里。这种做法呢,我个人虽不提倡,但实际上,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去模仿他人的风格完成作品,似乎都无可厚非。仿风行为中,被模仿对象往往是那些风格独特鲜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词作或作品。许多初学者在学习写歌词的时候,会有意识的借鉴、模仿自己喜爱的作品,这种做法有助于自己暂时的进步。或者是当某个词作/作品大火之后,个人为追求同样的轰动效应,便模仿其风格进行创作。

但实际操作中,这种行为的害处也很大。长期刻意模仿他人风格,难免会运用到相同的意象词句,导致抄袭行为的发生。且模仿学习不能够真正成就自己,而是会永远的活在他人的影子里。


四、抄梗


抄梗:将他人作品原创的主题、故事情节等挪为己用。

这种行为不仅在歌词写作中发生,也经常在网文中发生。面对这种行为,争议也非常大,具体表现在证明主题的原创性上存在较大难度。比如一些常见的穿越梗,君臣梗,西幻梗等等...我个人的观点是,常见梗谁都可以任意采用作为作品主题,但是若情节脉络皆与他人作品相似......那被锤也是活该啊!

举个例子,现在网络上各种“三十题”,“十五题”等非常多,许多题目出的也很有意思,比如“无法触碰的恋人”,“鸟笼里的公主”(来自@惹盗昼月 )但是如果未经出题作者同意而私自使用...您就是抄梗了。除此之外,对于他人原创的故事情节或构思进行挪用也属于抄梗。如陈慧琳《阁楼》,“他隐居在阁楼...昨晚一直挽手,吻到黎明亮透...何以各位都说我已经跟他分手”,叙事性很强,让人想知道这种“隐居阁楼”的荒诞行为发生的缘由,后在副歌中“由得他如隐居,从此窝藏心里”点明真相,方明白一切是女主对恋人的不舍和自欺欺人。如果有人的歌词创作中,照搬照用了这个巧妙的构思,则属于抄梗。

抄梗行为和同人创作有着本质的区分。同人作品虽沿用原作,但注明出处,标明是二次创作。但抄梗则是将他人的“梗”挪为己用,当做自己的原创构思发表。这种行为相较单纯的文字抄袭,在界定和取证上难度都很大,但是性质非常恶劣,随手举报抵制人人有责。


五、不要矫枉过正


对于抄袭行为,我们当然应该坚决抵制,人人喊打,但是切记矫枉过正,动辄挂人。实际上现在很多抄袭po让人挺摸不着头脑的,没有石锤全靠硬杠,演变成一场闹剧。而且在歌词写作中,个别字句的重复再正常不过。即便确实无意受到他人影响,借鉴了只字片语,用诚恳的态度及时改正并向原作致歉即可。公众对于无心之失也应当报以更多的宽容和谅解,而非采取网络暴力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so,建议各位理性看待抄袭事件,不要捕风捉影,头脑发热,盲目跟风,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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